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

科技要闻-新浪科技: 男子谎称拍照多次盗窃摄影师器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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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谎称拍照多次盗窃摄影师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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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 30th 2013, 01:55



  衣着光鲜的阔绰男,开车请摄像师去异地拍摄宣传片,酬金诱人,开口闭口"钱不是问题,只要片子拍得好!"到了拍摄地,阔绰男借机支开摄影师,顺走摄影器材后开溜。本报对此事报道后,多个省市的十几个受害者通过本报取得了联系,还成立QQ群交流如何"逮人"。7月12日,一个摄影师拿着本报报道向警方报案"发现了犯罪嫌疑人",随后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将其抓获。
 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卢玉霞
  【案情回顾】开骗来的车顺走摄像机
  邓宋华在邵阳开了个小工作室,在网上发帖招揽生意。
  1月30日上午,邓宋华接到一个自称小吕的男子的电话,对方想请他为某知名企业拍几个宣传镜头。邓宋华开出较高的价,小吕一口答应:"钱不是问题,只要片子拍得好。"并主动表示开车接送,食宿全包。
  当天下午4点多,小吕开了一台银灰色现代轿车来接邓宋华,邓宋华带上了价值两万多元的索尼摄像机。
  到长沙后已是晚上7点,小吕用驾驶证在长沙书院南路九华商务酒店开了一间房。随后,二人出去吃饭,摄像机留在房内。
  车开到高桥附近,小吕借口洗车,让邓宋华先去吃饭。等邓宋华吃完饭回到酒店房间,发现摄像机已不见了,这时小吕的电话已关机,他马上报警。
  邓宋华被骗后,找到本报求助(详见本报 3月3日B08版),并提供了小吕的车牌号码,恰巧该车车主小姜此前也在本报求助,他被一个叫"小曹"的人用同样方法骗走银灰色现代轿车,而此前小吕在宾馆登记入住时用的驾驶证,正好是小姜的,通过对此人的描述,两人断定是同一人。
  【网上寻人】建QQ群悬赏1万寻人
  本报报道发出后,数人给本报来电,称被同一人骗走摄影器材。为了找到骗子,小姜甚至悬赏1万元征集有用线索。被骗的人越来越多,小姜干脆建立了一个QQ群,目前该QQ群里面的受害者已达15个,被骗的都是车和摄影器材。
  最早受骗的在2010年3月5日,有人从衡阳被骗到岳阳,汽车被开走。最近一次在今年4月,从怀化被骗往邵阳武冈,被骗走价值几万元的摄影器材。被骗者遍及湖南、湖北、江西、广东等地。
  "我们这些受害者被骗的东西价值就超过百万了。"小姜说,几经周折,他们从公安方面获悉阔绰男原名叫"李忠华"(化名),家住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,其家中父母称,儿子已经数年没回过家。
  【读者举报】持本报认人后报警
  寻人几个月都没有消息,小姜和几个朋友很失望,不料几天前传来消息:李忠华可能在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出现了!
  发布消息的是城步人小陈,他在今年4月被骗往隆回县,丢了几万元的摄影机。
  "真的是冤家路窄,我在路上看到了一台银灰色现代车,觉得很眼熟,后来一路找了过去,找到了停车的地方。"小陈说,为了不打草惊蛇,他请朋友小刘帮忙,确认是不是李忠华。小刘拿着本报报道看到李忠华后,一个劲地点头称"就是他!"
  7月12日,小陈报警,并将本报报道给民警看,其后,在李忠华买烟时,民警突然出现,将其带回警局。18日上午,记者从城步警方获悉,李忠华确已被拘留,暂不方便透露其他情况。
  律师说法
  涉嫌盗窃罪,可从重处罚
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介绍,故意制造机会,跟人相处,同时趁人不备时窃取财物,且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了盗窃罪,且多次犯案,情节严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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